贷款时虚构部分信息但按时还款,还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吗?
我有个朋友开小公司,去年因资金周转紧张向银行申请贷款,担心流水不足批不下来,就稍微夸大了公司月营收,还找朋友补了几笔虚假交易记录。贷款批下来后,他按时还清所有本金和利息,未给银行造成损失。最近他听说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心里很慌,想知道像他这样的情况真的会被定罪吗?若构成,会面临什么处罚?
闫旭东执业律师
已帮助 2530 人解决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是“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不归还贷款的意图。
你朋友的情况中,虽然他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虚假信息,但关键在于他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他按时还清所有本息、未给银行造成损失的事实来看,他并没有意图将贷款据为己有,因此通常不满足贷款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贷款的实际用途、还款能力与意愿、是否存在隐匿财产等因素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行为完全合法。提供虚假信息可能违反银行的贷款合同约定,银行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或面临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建议若有相关调查,让他主动配合,提供还款凭证、资金使用记录等证据,说明当时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