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虚开发票,离职后还会被追责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离职了。最近听说这家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我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受到牵连。我在公司的时候没参与过虚开发票的事儿,就是正常完成自己的工作。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离职了还会不会被追究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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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虚开发票的概念。虚开发票指的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对于离职后是否会被追责,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您在离职前没有参与公司虚开发票的任何行为,也不知情,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追究责任。因为法律追究责任遵循“罪责自负”原则,也就是谁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等也有相关规定,明确了犯罪主体是实施虚开行为的人。 然而,如果您在离职前参与了虚开发票的行为,即使离职了,依然可能会被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对于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但虚开发票涉及的犯罪一般追诉时效较长,可能在多年后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即便离职,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总之,是否会被追责关键在于您是否参与了虚开发票的行为。如果没有参与,不用担心;如果参与了,建议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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