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怎样承担赔偿责任?
在工作单位有人因工伤不幸去世了,现在涉及赔偿责任问题。不太清楚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也想了解赔偿责任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想知道具体的赔偿责任划分情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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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的赔偿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责任由社保机构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伤死亡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钱就是用来支付给去世职工办理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比如遗体告别场地租用费、火化费等,让家属在处理后事时能有一定经济支持。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它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所有被扶养对象的抚恤金总额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这些亲属在职工去世后能维持基本生活。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能给职工家属提供一笔较为可观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另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全部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在计算工伤赔偿等相关待遇时,以这个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作为标准。 供养亲属:指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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