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想申请伤残鉴定,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走流程。我不太清楚从哪里开始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经过哪些步骤,所以想了解一下工伤申请伤残鉴定的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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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步骤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申请环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意味着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 接着是准备材料阶段。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这些材料是鉴定委员会判断职工伤残情况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受理流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之后进入鉴定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最后是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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