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10级应该找谁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后来被鉴定为工伤10级。现在就很迷茫,不知道该向谁去索要赔偿。也不清楚赔偿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该找谁来赔偿我这工伤10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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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0级赔偿对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一部分赔偿来自工伤保险基金,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所有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项目,都要由用人单位自己掏腰包赔偿给受伤职工。 简单来说,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由基金和单位按规定分担;没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责任都在单位。所以工伤10级的赔偿对象,要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么就只有用人单位。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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