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右臂截肢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出了意外,右臂截肢了。现在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工伤情况能获得多少赔偿,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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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右臂截肢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计算。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医疗费是指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符合规定的药费、检查费等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在你养伤不能工作这段时间,单位还是要按照你正常工作时的工资给你发放。 对于右臂截肢这种情况,通常会构成比较高等级的伤残。伤残等级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8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地方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总之,工伤右臂截肢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的赔偿标准等多种因素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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