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赔偿款项,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赔偿的标准。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这是用于安葬因工死亡职工的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里的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某个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是该地区上一年度所有职工工资的平均值。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费用。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是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如果还有一位其他亲属,每月可领取6000×30% = 1800元。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是对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死亡赔偿,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死亡后,才能按照上述标准获得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