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在无锡,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要求的。
首先,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把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因为一些公共事务需要用到集体的土地,就会按照规定征收,然后给大家相应的补偿。
关于征收程序,必须遵循法定流程,包括发布征收公告,这就是告诉大家土地要被征收了;进行土地调查,了解土地的具体情况;组织听证等环节,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大家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补偿方面,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标准。补偿内容通常包含多项费用:
- 土地补偿费:主要用来补偿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损失。
-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大家后续的生活。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实际损失进行支付,如果土地上有农作物、房屋等附着物,都会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等规定,无锡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要结合土地的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例如,根据相关批复,无锡不同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同,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无锡经济开发区征收集体农 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6.5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3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2万元/人;江阴市执行标准为6.8万元/亩;宜兴市执行标准为5.5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18号)执行。
同时,还得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为其提供相应的养老、医疗等保障,让大家没有后顾之忧。
相关概念:
集体土地征收: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的,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地上附着物: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农作物等附着在土地上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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