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有签合同要走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合同,现在打算离职,可公司却不给发工资。我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把工资要回来,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需要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如果上班没有签合同,要走时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与公司协商。尝试心平气和地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自己工作的情况以及应得工资,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很多时候公司可能是疏忽或有误解,协商能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比如当地的劳动纠纷调解中心等,他们会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是可行的办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签合同不仅能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仲裁时要提供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打卡记录、工资条、同事证言等。 另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人民法院会根据规定向单位发出支付令,要求其支付工资。 要是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