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辞职不让走该如何处理?
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但公司不让走。我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能顺利离职,想了解在这种没签合同公司又不让走的情况下,我具体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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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合同却辞职不让走的情况下,首先要知道这是不合理的。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一般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即便没有签订合同,这个规定也是适用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的。 而且,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处理方式如下: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说明自己辞职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要求公司同意离职;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且,提交辞职通知时,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通过快递邮寄给公司并保留好邮寄底单等送达证据。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就劳动权益问题,通过第三方进行斡旋、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的活动。 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依法需向劳动者每月额外支付一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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