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批捕检察同意后公安补侦后还需要检察长批准吗

我遇到个事儿,涉及案件被检察院不批捕然后进入补侦阶段。我想弄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公安补侦后,是不是还得经过检察长批准呀?我就是想搞清楚后续流程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诉讼
  • #不批捕
  • #补充侦查
  • #检察长
  • #批准逮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诉讼里,当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后,后续情况是这样的。 首先,公安机关要按照检察院提出的补充侦查纲要开展工作。在完成补充侦查之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达到了逮捕条件,再次请求批准逮捕时,一般情况下是由检察长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 。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重大案件,检察长就可以直接决定;要是重大案件,那就得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时的职责和权限,保障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和规范进行。 比如一起盗窃案件,不批捕后公安补侦完毕再次提请批捕,若不属于重大案件,检察长就可依据补侦后的证据等情况来决定是否批捕;要是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等重大情况,就得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了。 相关概念: 补充侦查:就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比如证据不充分等,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 检察长:检察院里的主要负责人,对很多重要的检察事务有决定权。 检察委员会:是检察院内部的决策机构,对于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