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营业外支出是准予扣除的?

我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对营业外支出这一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税务方面,哪些营业外支出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呢?这对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税务缴纳很关键,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营业外支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对于营业外支出能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营业外支出,其中一些是准予扣除的。比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等,也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些支出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约等情况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但是,也有一些营业外支出是不得扣除的。例如,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这些支出要么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要么是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的处罚,所以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准确区分哪些营业外支出是准予扣除的,哪些是不得扣除的,以确保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