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外支出允许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营业外支出,比如捐赠、罚款之类的。我不太清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些营业外支出能扣除多少。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看看对公司的税务情况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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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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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营业外支出是否允许扣除以及扣除多少,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对于公益性捐赠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例如,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那么当年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上限就是100×12% = 12万元。如果实际捐赠了15万元,那么当年只能扣除12万元,剩下的3万元可以在以后三年内扣除。 其次,行政罚款和滞纳金等支出不允许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这是因为这些支出是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的处罚,不能作为正常的经营成本在税前扣除。比如企业因环保违规被罚款10万元,这10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对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违约金支出等营业外支出,通常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只要这些支出是真实发生的,并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比如企业因未按时交货向客户支付了5万元违约金,这5万元可以正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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