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这里的年产值就是这三年土地产出农作物等价值的平均值。而且,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2款可知: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 。在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情况下,土地补偿费=被征耕地面积×该耕地每单位面积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倍数 。所谓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比如,一个村子有100亩耕地被征收,这个村子之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2亩,那就可以算出需要安置的人数,进而确定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方面,青苗补偿一般以一个季度农作物的产值为准,正在生长阶段尚未能收获的植物,可能不予补偿。对于经济林木,若能够移植,建设单位应支付相关的移植费用;无法移植的,则需由用地方给予合理的赔偿或者进行收购。对于拆迁的房屋,会依照房屋的构造、面积大小以及新旧程度等因素来给予合理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违章建筑以及在协商征地之后才种植的树木或是建设的建筑物,均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另外,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相关概念: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省政府组织开展制定工作,用于确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