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给别人做了反担保,用自己的房产抵押。现在听说可能会涉及抵押物拍卖来偿债,我就想知道要是真到了拍卖这一步,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啊?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搞清楚到底怎么个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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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的清偿顺序有明确法律规定。首先要知道,反担保就是为了保障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向债务人追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当涉及反担保抵押物拍卖后价款的清偿时: 如果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第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简单说,就是先登记的抵押权人先得到清偿。这是因为登记在先,其权利公示在先,优先受偿更能保障债权人的预期利益。 第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经过登记的抵押权能让其他人知晓,所以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第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是因为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各个债权人的地位相对平等,所以按债权比例来分配拍卖价款。 另外,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 这就是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的基本规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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