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的新房子没住让别的夫妻住了有说法吗?
我有套新房子一直空着没住,最近有对夫妻朋友跟我借房子住一段时间,我就答应了。但后来听人说让别的夫妻住新房好像不太好,我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这有没有什么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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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自己家的新房子没住就让别的夫妻住,一般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说法的。这主要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你对这套房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就好比你买了一个玩具,这个玩具你想怎么玩、借给谁玩,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都是你说了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从所有权角度,你完全有权决定是否让别的夫妻住进你的新房。 而让别的夫妻住进去,其实就是你把房屋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你和这对夫妻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类似借用合同的关系。虽然你们可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这种口头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比如房屋损坏、物品丢失等问题,最好还是能有一个书面的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约定好他们居住的期限、对房屋的使用要求、损坏赔偿等事项。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能依据约定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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