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不服应该向谁申请复议?
我之前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有点税务方面的纠纷,我对他们做出的决定不太满意,想申请复议,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我就想弄清楚这个问题,不然都不知道该从哪开始处理这事儿。
展开


当纳税人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申请行政复议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一规定是考虑到计划单列市在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特殊地位,在税务管理方面既受上级税务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当地政府一定程度的管理和监督。 所以,如果您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无论是国家税务局还是地方税务局)的行政行为存在异议,要根据其性质准确找到对应的复议机关。若涉及的是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那复议机关就是国家税务总局;若涉及的是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您可以在省地方税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中选择一个作为复议机关。这样可以确保您的复议申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