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强制执行的人是否属于失信人员?

我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心里很慌,不清楚被强制执行了是不是就成了失信人员。这对我的生活和信誉影响挺大的,所以想问问,被强制执行和成为失信人员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不是被强制执行就一定是失信人员了呢?
展开 view-more
  • #强制执行
  • #失信人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强制执行并不意味着就是失信人员,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例如,在债务纠纷中,法院判决被告还钱,但被告到期不还,原告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来偿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措施。 而失信人员,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这些情形包括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等。 也就是说,被强制执行的人只有在满足上述特定情形时,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失信人员。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尽力履行义务,只是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就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员。所以,被强制执行和成为失信人员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