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保单是否依然有效?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之前和配偶一起买了不少保险,现在就很纠结离婚后这些保单还有没有效。要是无效的话,之前交的钱咋办;要是有效的话,后续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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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单通常还是有效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一般不会因夫妻离婚这一情况而直接改变。 保险,简单来说,就是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保险人交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所以只要保险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它就是有效的。 不过,离婚后可能涉及一些处理情况。如果双方都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那么保单现金价值要按各自份额分割。要是退保,也按比例分配现金价值;若继续履行合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保单现金价值同样平分。因为保单有现金价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用共有财产支付的保险费用,相应保单现金价值也按此原则分配。 另外,离婚后若想更改保险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要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会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而且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相关概念: 投保人:就是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交钱买保险的人。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能获得赔偿或保险金给付。 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发生特定情况后,能领取保险金的人。 现金价值:通俗讲就是保单在某个时间点所具有的价值,退保时能拿到的钱和这个价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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