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回迁房没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最近打算买套回迁房,可房子没有房产证。我和卖家签了买卖合同,心里总不踏实,担心合同会不会没效。就想弄明白,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没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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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其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可能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况。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也就是没有完成物权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本身的效力。 其次,《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买卖双方都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正常人;(二)意思表示真实,即买卖双方都是真心实意想做这笔交易,没有被强迫或者欺骗;(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合同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道德伦理等。只要回迁房买卖合同满足这几个条件,那就是有效的。 不过要注意,虽然合同有效,但房屋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仅享有债权。通俗讲,你虽然签了合同付了钱,但在没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登记前,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不完全属于你。 相关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比如对房屋的所有权。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在回迁房买卖合同里,付款方有要求交房等权利,收款方有交房等义务,这就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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