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收基本制度是绝对保留的吗?

我不太清楚税收基本制度在法律上的规定。我想知道它是不是属于绝对保留事项呢?在实际情况中,税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调整到底有什么样的法律限制呀,希望了解相关法律依据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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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制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基本制度是否属于绝对保留事项,我们可以从法律规定以及其背后的原理来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白绝对保留事项的概念。绝对保留事项是指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其他任何机关都不能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行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维护国家重要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其中第八项明确提到“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税收基本制度属于财政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立法法》第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税收基本制度并不在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的排除范围内。 不过,虽然立法法有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相关行政法规的可能性,但税收基本制度涉及到公民、企业等主体的财产权益,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秩序,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国家对于税收基本制度的规定是非常慎重的。一般来说,重要的税收基本制度通常还是由法律来规定。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这些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综上所述,税收基本制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相对保留事项,并非绝对保留事项。但这并不意味着税收基本制度可以随意被改变,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都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则,以保障税收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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