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里,酒吧入职交了400元管理费第二天不做了能退吗
去酒吧应聘,签合同的时候交了400元管理费,可回家后仔细想想又不想在这干了,第二天就不想去上班了。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那400元管理费能不能退回来啊,心里挺着急这笔钱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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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判断这400元管理费在合同里约定的款项性质是什么。 如果被定性为“定金”,一般情况下不能退回。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不过定金有比例限制,超过限制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比如合同里明确写了这400元是定金性质,且符合定金比例规定,那第二天不做可能就退不了。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要是属于“预付款”范畴,通常是可以退还的。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为合同履行做准备。 另外,如果合同没有对款项性质明确约定,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向劳动者收费,酒吧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所以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酒吧退还管理费。 若酒吧拒绝退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酒吧入职交钱不给退的违法行为;二是申请劳动仲裁;三是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目的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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