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的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小孩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我和配偶还没离婚,但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想把小孩‘过户’给别人,可女方坚决不同意。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遵循什么程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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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女的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小孩不可以直接“过户”给别人。这里所说的“过户”,准确来讲涉及到抚养权及收养相关的法律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享有平等的监护权和抚养权,这种权利不会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就被随意剥夺或变更。 而收养是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也就是说,在女的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把小孩送养给别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确实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需要变更抚养权,可向当地法院递交申请,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但这与将孩子“过户”给别人(送养)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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