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把房子赠予第三者,这种情况下房子能否追回呢?

我朋友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他和配偶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果配偶背着他把两人共有的房子赠予了第三者。他心里特别憋屈,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种赠予行为到底有没有效,他有没有权利把房子要回来,具体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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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擅自赠予第三者的房子,通常是可以追回的。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外)等。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当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另一方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请求第三者返还被擅自赠予的房子。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情况。比如,如果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可能会使追回过程变得复杂一些,但只要能证明该赠予行为是一方擅自所为,且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依然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追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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