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过世后,能找其妻子还钱吗?


在欠款人过世后能否找其妻子还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也包括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如果这笔债务是夫妻两人一起同意借的,或者是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笔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便欠款人过世了,其妻子也有偿还的责任。因为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的责任,不会因为一方去世而消失。 其次,如果这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欠款人的个人债务。这时候,就要看其妻子是否继承了欠款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其妻子继承了欠款人的遗产,那么她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这笔债务。例如,欠款人留下了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债务是8万元,那么其妻子就需要用这10万元遗产来偿还8万元债务。但如果她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她就不用偿还这笔债务了。 所以,在欠款人过世后能否找其妻子还钱,要先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再看其妻子是否继承了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