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过本人同意可以买房子吗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但是工作特别忙,没时间去看房办手续。就想问问要是不经过我本人同意,能不能让别人帮我完成买房这件事呢?主要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是否可行,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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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经过本人同意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买房子的。首先得了解一下代理这个法律概念,简单来说,代理就是一个人(代理人)在被允许的权限内,以另一个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去做事情,做的这些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就是说,如果本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买房,是可以委托他人帮忙的,但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比如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范围和委托期限等内容 。 要是没有本人同意和有效的委托,第三方擅自以本人名义签署购房协议,在法律上,这份协议对本人一般是不发生效力的。像《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就提到,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本人事后不认可这份未经授权签署的购房协议,那协议就没办法约束本人,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比如产生的纠纷、损失等,一般由实施这一行为的第三方承担。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不允许代理买房的情形,那就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比如一些地方政策针对特殊性质房屋的买卖等。总之,未经本人同意买房要分情况来看,有委托手续和没有委托手续法律后果大不相同。相关概念:(代理: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追认:对没有代理权等实施的行为事后认可使其有效 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范围和委托期限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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