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合同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现在对方违约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既让对方付违约金,又让对方适用定金罚则,这两者能同时主张吗?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在法律上,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定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是对违约行为可能造成损失的预先约定。而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这就明确了,当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守约方只能在两者之中选择其一适用。 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违约金和定金的性质都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若允许同时主张,可能会使守约方获得远超其实际损失的利益,这对于违约方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在遇到对方违约且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情况时,您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损失等情况,合理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