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公司收购可以不承担前期债务吗?

我最近打算收购一家公司,但是担心这家公司之前有债务问题,要是收购后得我来承担这些债务,那就麻烦大了。所以想问问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公司收购有没有办法可以不承担前期的债务呀?主要想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方式 。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收购
  • #前期债务
  • #民法典
  • #公司法
  • #债务承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规定下,公司收购一般情况下要承担前期债务,但存在特殊情形可不承担。首先要明白公司收购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一家企业通过特定程序和手段,取得另一家企业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通常公司收购只是股东变更,公司存续,原公司债权债务由自身处理,不是收购方处理。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收购公司可以不承担原来债务。比如收购前的债务,被收购公司未明确告知,或该债务系被收购公司股东滥用权利而导致的,收购公司不承担责任;还有债权人、债务人(被收购公司)、收购公司协商一致,达成不由收购公司承担债务的协议,也是可以的。另外,收购方不想承担原公司债务,可在收购时和原公司协商,只收购公司资产,不承担公司债务,协商一致后签订收购协议。总之,虽然有不承担前期债务的可能,但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的约定来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