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法院可以拍卖吗

我遇到个麻烦事,自己有套房子涉及到拆迁了,可我之前因为一些债务问题,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房子要拆迁的情况下,法院有没有可能把我的房子给拍卖了啊?我特别担心房子没了又没得到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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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法院是有可能拍卖房屋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最基本的居住权益,避免他们居无定所。 其次,如果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情况就有所不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这六个月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若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如果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只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居住的必要房产,那么法院只查封不拍卖;但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拍卖房产还会遵循一套完整的法定程序,包括委托拍卖机构、进行鉴定估价、确定拍卖底价、公告拍卖信息以及审查竞买人的资格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一旦拍卖成交或用于抵债,法院应及时移交房产。 相关概念: 被执行人:就是在法院对于民事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却不履行的当事人。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简单说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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