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能够更改吗
我和配偶签了协议离婚书,但还没去办离婚登记,现在发现有些条款不太合适,想知道能不能改。要是已经办了离婚登记,还能不能对协议离婚书进行更改呢?想了解这两种不同情况下协议离婚书更改的具体规定 。
展开


协议离婚书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更改规则。 首先,在双方尚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此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改。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在未办理登记前,就如同一个未生效的约定,双方当然可以重新商量调整内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在这个阶段协议未生效,自然可协商变更。 其次,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协议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因为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例如,一方故意隐瞒财产真实情况,欺骗另一方签订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发现后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总之,更改协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认为存在法定可变更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原协议。在处理这类事情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