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可以进行调解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有点担心在冷静期里两人矛盾会升级,想知道在这个离婚冷静期内,能不能申请相关部门来调解我们之间的问题呢?就怕不调解的话,到时候矛盾激化真离了,可我又有点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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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这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有调解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可以进行调解。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双方的情况,安排专业人员对夫妻双方进行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等工作,帮助双方缓解情绪,理性思考婚姻问题。人民调解组织也可以介入,以中立的第三方身份,根据双方的矛盾焦点,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对离婚事宜达成更妥善的协议。此外,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时,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内,也可以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有助于修复夫妻关系,避免冲动离婚,也有利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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