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自愿放弃财产的条款可以更改吗?
我之前签离婚协议书时自愿放弃了财产,但现在觉得有些不公平,经济上也有了困难。不知道当初在离婚协议里自愿放弃财产的这个条款,还能不能进行更改,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离婚协议书里自愿放弃财产的条款能否更改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离婚协议书的概念。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双方都要遵守协议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人民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更改离婚协议中自愿放弃财产的条款,需要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或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手段,迫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放弃财产的条款,或者故意隐瞒、转移财产,导致另一方做出错误的财产处分决定。若能提供相关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但要是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仅仅是因为事后觉得不公平或经济困难等原因,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更改协议。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都应该谨慎考虑、确保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