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款是否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我是公司财务,有员工向公司借了钱,现在到了还款时间,我想从他工资里扣除借款。但又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咨询下员工借款能不能直接从工资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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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员工借款是否可以从工资中扣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的性质,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或者与员工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不过,该条也列出了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几种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员工向公司借款,这本质上是员工和公司之间形成的一种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范畴。从法律规定来讲,借款关系并不在上述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情形之内。所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擅自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借款。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想要扣除员工借款,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有事先的约定。比如,双方在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当借款到期员工未偿还时,用人单位有权从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约定扣除工资。另外,即使有约定,扣除后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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