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前置程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通常要先经过劳动仲裁。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要区分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还是非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对于非终局裁决的劳动仲裁结果,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在规定的十五日时间内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所以,用人单位能否向法院提出诉讼,关键在于判断仲裁裁决的类型,并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时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