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家里人可以用吗?
我有职工医保,平时也不怎么生病,医保账户里攒了不少钱。最近家里人看病需要花钱,我就想着能不能用我的职工医保给家里人付费用。不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样做允不允许呢?我挺担心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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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职工医疗是否可以给家里人用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职工医保账户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即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就像是你自己的一个小钱包,它主要来源于你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以及一部分单位缴纳费用的划入。这笔钱通常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出台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比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就提出,个人账户可以家庭共济。所以,在符合这些规定的地区,用个人账户里的钱给家里人支付上述费用是被允许的。 然而,统筹账户是大家共同的“大池子”,它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慢性病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这部分钱是不可以给家里人使用的。如果使用职工医保统筹账户为家人报销本应由他们自己承担的费用,这种行为属于骗取医保基金。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绝对不能用统筹账户为家人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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