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打八折合法吗?
我应聘了一家公司,签的合同里试用期是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八折。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打八折到底正不正常,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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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打八折是否合法,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 其次,关于试用期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如果单位和您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八折,且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试用期工资打八折就是合法的。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试用期时长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法定标准这两个条件时,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打八折才是合法的。如果您发现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试用期时长不符合规定,那么单位的做法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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