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先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吗?

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我们前段时间召回了一批食品。现在公司有人提出直接销毁这批食品,但我不太确定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食品生产企业能不能先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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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召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食品生产企业能否先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食品召回的概念。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召回的食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比如被污染、变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等,已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那么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销毁。但在销毁之前,企业通常需要做好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召回原因、销毁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然而,如果食品只是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采取补救措施后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就不能直接销毁,而是可以继续销售,但要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这是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所以,食品生产企业不能一概而论地先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销毁,要根据食品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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