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扭伤了筋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


脚扭伤了筋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脚扭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在搬重物时不小心扭伤、在工作场地行走时因地面湿滑扭伤等,那么就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情形,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若脚扭伤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造成的,比如在上班前准备工作工具、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扭伤,也可以依据“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脚扭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与工作原因没有关联,例如在下班后去商场购物时扭伤,那就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总之,脚扭伤了筋能否获得工伤赔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并且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