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是否可以开专票?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我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现在有业务选择了简易计税方式。但在开发票时,不确定能不能开专票。想问下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到底可不可以开专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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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简易计税方法是增值税计税方法中的一种,它是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除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不确定某一项简易计税业务是否能开具专票,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告,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确保发票开具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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