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16年离婚后户口在娘家,村里的土地征收费能分吗?

我2016年离了婚,户口一直留在娘家。现在村里土地被征收有了征收费,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资格参与分配这笔费用。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分到村里的土地征收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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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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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征收费分配的基本概念。土地征收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给予村集体的补偿费用,这笔费用一般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分配。而判断一个人是否能参与分配,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对于离婚后户口留在娘家的女性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也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结合你的情况,你2016年离婚后户口留在娘家,只要你在村里仍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权参与土地征收费的分配。判断是否具有成员资格,通常会考虑户籍情况、在村里是否有承包地、是否依赖村里土地作为生活来源等因素。如果你的户口一直在娘家,并且在村里有承包地或者仍然以村里的土地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你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可以分到土地征收费。但如果村里以你离婚为由,拒绝你参与分配,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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