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时可以分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现在住的房子是男方买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分到房子。想具体了解下,在不同购买时间、付款方式等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分这套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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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时是否可以分,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男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那么这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男方所有。 其次,要是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然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也就是男方)所有。不过,另一方有权请求对房屋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升值部分进行分割。举例来说,房子首付男方出了5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房子增值了20万,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对共同还贷的30万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合理补偿。 最后,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后购买的,在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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