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老公有房贷离婚能分房吗
我和老公结婚时他就有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分到房子。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是看房产证登记时间,还是看还贷情况之类的,想了解下我在离婚时对于这套房子有哪些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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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老公有房贷,离婚时是否能分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并且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就是虽然房子可能判给男方,但男方要把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补偿给女方。 其次,如果该房屋产权证书所载登记时间是在婚姻期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 总之,有房贷的婚前房产离婚时分割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相关概念: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产权登记:是指房产的所有权人通过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以获得法律确认其对房产拥有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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