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给孩子可以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我们想把房子给孩子,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做是否可行,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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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是可以将房子给孩子的。这在法律上被看作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 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自主协商处分的权利。 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将房子给孩子时,这其实就是一种协议处分共同财产的方式。不过,这里需要注意几个方面。首先,如果房子还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要考虑银行是否同意变更还款人等问题。因为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变更相关信息需要银行的许可。 其次,要完成房屋产权的变更手续。一般来说,需要签订赠与协议,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孩子才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或者签订了协议但未办理过户,从法律层面来看,房屋的所有权仍未发生转移。 此外,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那么这种将房子给孩子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因为法律要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总之,离婚时将房子给孩子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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