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可以落到两个孩子名下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对于家里的房子,我们商量着想落到两个孩子名下。但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把房子落到两个孩子名下,要是可以的话,后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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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是可以落到两个孩子名下的。 首先,夫妻共同享有的房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只要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能够将共同所有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指出,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且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夫妻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将房子给两个孩子,这个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另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所以,在将房子落到两个孩子名下时,要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 不过,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未成年子女可能无法独立管理房产,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而且过户过程中可能涉及税费、手续费等费用,夫妻双方应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 总之,离婚时房子可以落到两个孩子名下,但要通过书面约定并完成登记等一系列手续,同时考虑孩子未成年的情况做好后续安排。 相关概念: 处分权:简单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比如决定把房子送给孩子,这就是在行使处分权。 不动产物权:像房子这种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改变其价值、性质的物品相关的权利,比如所有权、使用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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