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房户主能否变更为子女?

我家有套拆迁房,现在户主是我爸妈。我想把户主变更成我自己,不知道在法律上能不能行得通,需要走什么流程,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呢?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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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拆迁房户主是可以变更为子女的,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房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房已经取得了完整的产权证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产证,那么其产权变更就和普通房屋一样,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进行。 以赠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父母作为赠与人,子女作为受赠人,双方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之后,需要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以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完成公证后,再携带公证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将户主变更为子女。 如果是通过买卖的方式,那么就相当于父母将拆迁房卖给子女。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之后,同样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 而如果涉及到继承的情况,在父母去世后,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拆迁房的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需要办理相关的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 如果拆迁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情况就会比较复杂。有些地方规定在未取得产权证书前不能办理户主变更手续,需要等产权证书办理下来后再进行。而有些地方可能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可以变更权利人等,通过与拆迁部门协商等方式变更相关的安置协议主体,从而间接实现户主变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先向当地的拆迁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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