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十年前的工伤现在还能索赔吗?

我在二十年前遭遇了工伤,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没索赔。现在身体因那次工伤出现问题,生活受到影响,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就当年的工伤进行索赔,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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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从时间限制的角度来看,工伤索赔是有时间要求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申请。二十年前发生的工伤,早已超过了这个规定的申请期限。从工伤认定程序上来说,相关部门很可能不会受理。 其次,从诉讼时效方面分析。如果按照民事侵权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十年前的工伤,通常也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在这二十年间一直在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等,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但总体而言,二十年前的工伤现在索赔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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