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继承一半后剩余的还能继续继承吗?
我和老公婚后有一套房产,老公不幸去世了,我知道我能先分一半房产,剩下的那一半在法定继承里我还能继续继承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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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配偶继承一半后剩余的部分是否还能继续继承,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继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双方各占一半。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假设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去世后,首先要将属于在世配偶的那一半财产分割出来,剩下的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如果去世一方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在世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是有权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这部分遗产的。例如,夫妻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在世配偶先拿走属于自己的50万,剩下的50万作为遗产,在世配偶如果和子女、父母一起继承,通常会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这50万。 但是,如果去世一方留下了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排除了配偶对剩余遗产的继承权利,那么配偶就不能再继承剩余部分了。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所以,配偶继承一半后剩余的部分能不能继承,关键看是否有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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