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可以赠与他人吗
我继承了一套房子,现在出于一些原因,想把这套房子赠与给我的一个朋友。但我不知道从法律角度允不允许这样做,也不清楚具体会涉及哪些手续和规定之类的,所以想问问继承的房子能不能赠与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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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子是可以赠与他人的。首先来理解两个法律概念,房产赠与,简单说就是房产所有者把自己的房产无偿送给别人,这是房产所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所有者决定并按流程办理过户就行;房产继承呢,就是房产主人去世后,他的合法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来接手这套房子。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直接说法定继承人能否把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但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法律没明确禁止的事情一般是可以做的,所以法定继承人之间把继承份额赠与其他继承人并不违法。 不过,要完成这个赠与行为,有一定的流程。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继承的房子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够将房子赠与他人。具体来说,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拿着房产继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进行更名过户。完成这些后,再持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最后凭借赠与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另外,关于房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相关概念: 房产赠与:房产所有者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 房产继承:房产所有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接手房产的过程。 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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