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可以作为证据吗?用它起诉有效吗?


判决书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并且用它来起诉通常是有效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证据的概念。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而判决书属于书证的一种,它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记录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裁判结果等重要信息。判决书作为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这是因为它是经过法定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法院在制作判决书时,会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因此,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在后续的诉讼中通常可以被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在实际的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判决书作为证据,那么这份判决书可以帮助法院更快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相关事实,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之前有一份关于合同效力的判决书,那么在后续涉及该合同的其他纠纷中,这份判决书就可以作为证明合同效力的有力证据。其次,关于用判决书起诉是否有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用判决书起诉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手中的判决书与您要起诉的案件有直接关联,并且能够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同时满足上述起诉条件,那么法院通常会受理您的起诉。例如,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如果之前的判决书认定了侵权行为的存在,而您基于该侵权行为造成的后续损失提起诉讼,此时判决书就可以作为您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您的起诉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判决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完全替代其他证据。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来进一步证明案件事实。此外,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判决书的真实性、关联性或合法性提出异议,法院也会进行审查和判断。总之,判决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用它来起诉通常是有效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