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年的发票可以入今年的账吗?

我手上有几张去年的发票,一直没入账,现在到今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把这些发票入账。我不清楚在法律规定上,对于跨年度的发票入账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能不能入今年的账,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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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入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财务和税务处理中,去年的发票是否可以入今年的账,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基本概念。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角度来看,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业务是在去年发生的,那么相关费用理论上应该在去年入账。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去年的发票今年才取得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这里的前期差错就可能包括去年的费用未及时入账的情况。 从税务方面来看,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去年发生但今年才取得发票的费用,如果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那么可以在去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在汇算清缴后才取得发票,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综上所述,去年的发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入今年的账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企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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